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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【评奖通知】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2022-10-14   点击:[]

全体本科同学: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启动我校2021-2022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详见学校通知:http://xg.swjtu.edu.cn/web/Home/Detail?xvw34vmu=010j_M3=53aciabc-jbcc-ebf0-bgjc-0c5edci3fba1.shtml

 

设计艺术院本次专项奖学金名额如下:


一、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

(一)学生申请阶段(10月14日-10月20日)

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依据《yl23455永利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西交校学生〔2019〕9号)(见附件1)《yl23455永利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西交校学生〔2019〕18号)(见附件2),结合各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(见附件3),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“学生资助”“奖助学金评选”版块,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,如实、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,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(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,确保申请提交成功),本科生提交《yl23455永利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4),研究生提交《yl23455永利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5)至各年级辅导员处。此外,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“打包附件”处上传《yl23455永利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(2022)》(附件6),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,扫描为PDF文件上传)。

(二)学院评审阶段(10月21日-10月31日)

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、导师明确推荐意见(仅研究生)、学生工作组审核、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,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于10月31日(周一)12:00之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。

(三)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(11月1日-11月11日)

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,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获奖名单。

二、其他事项

1.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1-2022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。

2.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,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。

3.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,请新老学院做好工作对接。

4.2022级硕博连读的同学,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。

5.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,需为第一作者,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,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。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《yl23455永利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(2022)》为准。

6.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,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。

7.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,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、国励、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;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,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。

8.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,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,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
 

 yl23455永利学生工作组

2022年10月14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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